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1|回复: 0

数据词典: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复制链接]

1231

主题

74

回帖

4110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4110
发表于 2025-11-25 10: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GDPR是英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的缩写,通常翻译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由欧盟于2016年4月推出,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目的在于遏制个人信息被滥用,保护个人隐私。GDPR在欧盟法律框架内属于“条例”,已经在欧洲议会(下议院)和欧盟理事会(上议院)通过,可以直接在各欧盟成员国施行,不需要各国议会通过。目前欧盟有28个成员国,大约有5亿多人可以直接得到GDPR的保护。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英国已经启动脱欧程序,但也同样批准了GDPR,并且同样从5月25日开始正式推行。
GDPR对个人用户在隐私数据方面享有的权利做了非常详尽的说明:
1.查阅权:用户可以向企业查询自己的个人数据是否在被处理和使用,以及使用的目的,收集的数据的类型等。这项规定主要是保障用户在个人隐私方面的知情权。
2.被遗忘权:用户有权要求企业把自己的个人数据删除,如果资料已经被第三方获取,用户可以进一步要求他们删除。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就是,如果在一个社交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企业要给用户提供一个注销的渠道。就我国来说,现在提供简单明了的注销入口的厂商并不多。当然,GDPR还规定,被遗忘权不能和公共利益相冲突。例如,如果一个小偷因为偷窃被媒体报道,他不能以被遗忘权为依据,要求各大新闻平台删除和他相关的个人信息。
3.限制处理权:如果用户认为企业收集的个人数据不准确,或者使用了非法的处理手段,但又不想删除数据的话,可以要求限制它对个人数据的使用。例如,我们日常使用手机时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购物网站上浏览某件商品后,在使用新闻、音乐等APP时,就会经常跳出和那件商品类似的广告。
4.数据移植权:数据移植权比较好理解,用户从一家企业转投另一家企业时,可以要求把个人数据带过去。前面一家企业需要把用户数据以直观的、通用的形式给用户。举个例子,如果想从网易云音乐转到腾讯音乐,用户有权把网易云音乐上的歌单等数据导出来。
除了明确用户在个人信息上的安全,GDPR对企业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也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首先,企业在收集处理用户信息时需要实现征得同意,而且隐私条款需要以清晰、简洁、直白的语言或其他形式向用户说明。这方面,谷歌等公司就做得比较好。虽然谷歌已经退出了大陆市场,但隐私条款依然有简体中文版。此外,在解释谷歌广告的运行原理时,官方采用了简洁明了的文字和图片进行说明,即使对技术、互联网不了解的用户,也能短时间内看懂。其次,GDPR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非常大,行为轻微的要罚款1000万欧元或全年营收的2%(两者取最高值),行为严重的则要罚款2000万欧元或全年营收的4%(两者取最高值)。鉴于GDPR的条款非常细致和严苛,很少有企业敢保证自己完全不会触犯这部法律。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巨额罚款无异于灭顶之灾。而即使是亚马逊这样的科技巨头,营收的4%基本已经超过了净利润。此外,按照GDPR的规定,出现个人数据泄露后,企业要在72小时内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还要配备熟悉GDPR条款的数据保护专员,和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总体而言,GDPR是欧盟给企业打造的一顶严厉的紧箍咒,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它们将会面对空前的压力。
GDPR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欧盟立法者面对云计算、大数据以及数字单一市场的深入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及跨境电商等新经济样态的伴生风险而倾向采纳的风险管理新路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GDPR并非孤立的制度安排,在数据安全层面,欧盟《2016年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指令》是欧盟数据治理法制框架的另一重要支柱,为GDPR的实施提供安全角度的进一步的制度配合与保障。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GDPR更深层次的逻辑内核是在网络空间和数据领域延伸、拓展传统国家主权理念的各项基本价值追求,进而确保欧盟对其数据享有独立自主开发、占有、管理和处置的最高权力,体现了欧盟版本的数据主权理念。GDPR反映出欧盟试图捍卫其数据产业独立、自主的发展权,确保独立开发并选择应用数据技术,以优先满足自身各种产业竞争的需要;同时,确保欧盟在数据领域拥有制定配套法律法规的最高立法权力,保证根据自己的意志自行决定如何制定有关数据的法规与制度,而不受任何外部技术优势力量的影响或者支配,甚至培育相应的反制能力。
【出处】林子雨.大数据导论(通识课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全数联人才测评中心 ( 京ICP备2024094898号 )

GMT+8, 2026-1-3 00:48 , Processed in 0.077146 second(s), 20 queries .

版权所有: 全数联人才测评(北京)中心 备案图标.png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2767号 京ICP备2024094898号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数字人才培育联盟 全数联人才测评中心学习平台 全数联人才测评中心存证平台 全数联人工智能职业认证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